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

关于中国的双重国籍承认问题

今天收到朋友转发的一封邮件,提到几起澳洲公民在华被以中国公民身份被审理和入狱的事儿,并以此对中国政府在承认双重国籍问题上有了新的看法,称“中国公民(包括子女)必须正式申请放弃中国国藉,不然的话你还是中国人”,其依据是澳洲《悉尼晨报》相关新闻报道中的以下文字:

Chinese nationals must formally apply to renounce their citizenship before taking on a different nationality.

作为辅证,邮件还附了一篇《三个对中国国籍法的重大误解》的博文和中国公安部办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链接。

我倒不这么看。

首先,我认为博文《三个对中国国籍法的重大误解》的分析比我读过的其它见解较有新意,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不见得会有相同的公开阐释和解读。在《悉尼晨报》的新闻中也没有看到中方的原始措辞,只是澳方的理解罢了。

我觉着《重大误解》一文的见解是作者咬文嚼字的结果,是一种字面意义的解释,即文字游戏而已,只能说明中国的法律考虑不周,措词更不严谨。他在文末也提到了这一点。

作为在红旗下长大的你我,可以明确地从中国《国籍法》的行文和前后呼应上感受(注意,不是理解)到党和政府的本意就是单一国籍,不可“鱼和熊掌兼得”。 否则,那些已入外籍的移民为什么会在首次申请中国签证的时候被要求提交原中国护照,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护照被吊销和剪掉一角?

然而,作为一个党文化笼罩下的可以“有法不依”更可“无法无天”的国度,也许这种模棱两可为中共和中国政府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可以与时俱进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比如,1955年为了安抚华裔聚集的东南亚各国,避输出共产之嫌,争取共产阵营在世界上的地位,用单一国籍将千万华裔拒之门外;又如香港回归,为了争取港人支持,由人大出台司法解释正式认可港人多国籍的现状,即持有大英本土或海外的香港人可以留在香港并可在保留海外护照的前提下获得香港护照。因为香港护照持有人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实际上已经承认双重国籍,虽然仅限特定人群。而这次,以没有花250元(瞧这价钱定的)人民币来“renounce”中国国籍而以中国公民身份治罪三名澳籍华裔。

同时,如果你是一个平头外籍海归,因故与党和政府产生纠葛,他们可以“依法”取消你的中国护照和任何内地身份证件,甚至在边检当场收缴你的中国旅行证件。而如果你是一个国宝级的外籍海归,他们不仅欢迎你持中国护照回国,更会向世人宣传的你的爱国之心,以此衬托党国之强大和盛世之繁荣,而不会在乎你是否持有另外一本或多本外国护照。

所以,你说中国到底是允许双重国籍呢还是禁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