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梅首先讲述了2008年7月1日杨佳在上海发案后情况。她当时在北京,在仅仅被告知杨佳有刑事案件而无任何细节的情况下,被带往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就被北京警方强行送到远郊的市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医院)非法拘禁,并莫名其妙地“被成为”一个叫做“刘亚玲”的精神病人。王在这里被与世隔绝了143天,错过了杨佳的一审和二审,直到杨佳被执行死刑前三天才被匆忙释放,由医院出人出钱带着她飞到上海匆匆见了儿子一面。匪夷所思的是,此时她还不知道杨佳到底做了什么,更不知道儿子已要被执行死刑!第二天王回到北京,上海方面尾随其后,在死刑执行前15小时向她递送了高院一周前就签发的死刑核准书,而她正在准备儿子的申诉材料!第三天一早,杨佳被执行了。
在王静梅“被治病”期间,王的家人和杨佳的父亲都通过各种渠道寻找这位杨佳背后唯一的知情人。可是北京警方说她“失踪”了,上海方面也据此很“无奈”地“被迫放弃”了这个最重要的证人。奇怪的是,官方指定给杨佳的辩护律师却能在王“失踪”期间会见了她,还在医院的配合下拿到了她的签字以“被授权”称为杨佳的律师,随后这两位律师继续口径一致地对外称杨母“失踪”了。
王静梅随后谈了杨佳的一些个人情况,并重点讲述了杨和上海警方在案发前的纠纷。纠纷源于2007年10月,杨佳在上海旅游期间因所租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而遭警方盘查,杨因当事巡警薛耀的粗鲁执法而据理力争。杨随后被多名警察带到当地派出所,以“不配合执法”为名在一间小黑屋里被高铁军等五六名警察殴打。期间,杨佳曾与王静梅通话,王也曾向派出所所长陈某和分局督察吴钰骅投诉。吴现场查验后向杨母称,“杨佳没有什么伤,就是衣裳很多土,衣服扯了一个小口”,并安慰杨说“没关系的”。杨次日凌晨离开派出所,当日返回北京。其后,杨便向上海警方逐级投诉,要求出具处理意见,均无结果。后来,上海警方曾两次来京试图私了此事,第一次出价300元,第二次1500元,但均被杨拒绝;杨要求出具处理回执,亦遭拒绝。
北京警方至今未向当事人和公众解释为什么王静梅会以“刘亚玲”的名字“失踪”143天⋯⋯
艾未未工作室纪录片《王靜梅》(1-2-3-4-5-6)-(播放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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