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朋友转发的《二十三点用车体会》〖原出处不详〗,一对一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写了写俺的“二十三点用车体会”。见如下黑体字:
> 1、刚拿到本时,什么都想开开,连拖拉机也没放过;现在是能不开就不开,觉得自己车还是最好开的。
那是因为自己的车最熟悉。
> 2、正式开车前一个月,觉得五档没有什么用(开不快),拿本五个月,觉得一档没什么用(自我感觉用二档起步技术好),现在觉得一档到五档都很管用。
没感觉,俺只用两档:前进和后退。
> 3、开车一年时,觉得自己车技非常了得,什么车都敢超,什么车都不让,路就是我家的;三年后,几乎天天跑长途,看多了各种事故,知道了什么巧事都有可能发生,车速也放慢了不少;现在知道了市区里公交和出租就是爷,高速上卡车也是爷,哪里都得让着他们。
俺相信:宁让一分,不抢一秒。
> 4、开熟了以后,觉得黄灯亮了就是用来抢的;后来觉得黄灯是用来停的;现在过绿灯都要带脚刹,让一让那些抢黄灯和闯红灯的。
看情况:车速快,闯黄灯;车速慢,等黄灯。
> 5、刚开到车,就觉得自行车,MOTO车和行人真让人心烦;现在经常骑骑车,走走路,发现汽车才是最不讲道理的东西。
通常不开车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地方停车或避免过桥费。
> 6、从前觉得有事就得急刹车,那车胎的尖叫专门用来警告不遵守规则的人;现在知道,能让就要让,汽车不是想停哪就停哪的,后面的车也不是你能停他也能停的住的。
不提倡刹车,提倡自然停。
> 7、从前给人并道时,还要向前挤一把;现在只要有个迸进来了,就让一把,心里琢磨着此人是不是急着去医院。
以不阻塞交通为前提,能让就让。
> 8、从前觉得在车流中窜行,能抢到不少时间;现在发线只要选的路好,并不比那些开F1的人慢到哪里去。
能不换线就不换线,要换线就提前换好。
> 9、从前觉得在人流中穿行,是车技的象征;现在知道,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钱衡量的。
从来没玩过“穿行”。
> 10、从前高速公路开车时觉得140比100公里快很多;现在知道到达时只比开160的慢那么半个小时,而且不用到了地头到处找厕所。
只按规定时速行驶,用“巡航”。
> 11、从前觉得偶尔违章没有多大关系;现在知道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于次数的不同,运气的好坏没有多少因素。
相信所有的规定都是基于教训制订的,所以一概遵守。
> 12、从前发生事故总想暴打对方一顿;现在被人追了尾都想私了算了,吃点亏总比天天跑大队和保险公司来的实惠。
履行一切法律手续,收集一切证据,让索赔达到最大化。
> 13、从前被无聊的人士骂一句,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现在最多也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告诉他天堂的方向。
同意,并懒得告诉他们天堂在哪里。
> 14、从前觉得别人乱开车就想教育对方一下;现在反而觉得教育自己不能像他一样才是最管用的。
同意。
> 15、从前觉得车停哪里都一样;现在停车要看看边上是什么车,后面是什么车,能不能与他们保持安全的距离,保安室和摄像机能不能看到车……,反正想的挺多的。
不在新手的车附近停车(澳洲的新司机须在车辆前后挂标识,所以很容易区分菜鸟)。
> 16、从前后面向外头向内,现在后备箱顶着墙,能有多后就多后,小偷就没有光顾过后备箱。
好主意。
> 17、从前停车顶着前车停;现在停好车都要向后多倒个半米,哪怕后面再停个车顶上来,自己也能出的去。
俺也是。
> 18、从前停车总是要把后视镜给收起来;现在能不收就不收,因为它可以帮别人远离你的车,就算坏了也比做漆来的实惠。
不懂。
> 19、从前修车听师傅的;现在师傅叫我:师傅,您看这东西换不换?
没到这个水平,但知道DIY比挨宰便宜得多。
> 20、从前保养,觉得常换的机油好坏都一样;现在知道,换好机油省油省时间还省钱,而且配件都要原厂的或品牌的。
还要考虑年份。老车和新车用的机油是不同的。
> 21、从前觉得开BEN Z,BMW是很爽;前两天在乡农机站修车时偷偷的笑----还好我买的是xx的。
没开过奔驰。座奔驰也没觉出好来。
> 22、从前觉得10升油耗只比九升多二块钱(五年前);现在知道了,一万公里可以省四五百元,一年可以省个养路费。
能省总比不省好,但没算过这么细。
> 23、从前觉得保险保的越全越好;现在只买三责和车损,加上小心驾驶,但三责买的很高,最少二十万起。
俺是二手车,只买了三责。三责最高单起事故可以赔偿2000万澳元。
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
电影《东京审判》勘误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东京审判》DVD。这是由上海电影集团于2006年拍摄的一部电影,反映了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战犯的艰难审判过程。这是中国人拍摄的《东京审判》;日本人也曾于1983年拍摄过一部同名的电影。
这部电影拍得不错,挺有看头。但是,我在看电影时就发现或感觉到了一些错误,随后上网搜索有关资料予以验证,果然有些不实之处。作为历史大片,出现这样的错误,不太应该。
一、出任日方辩护团副团长、东条英机主辩护人是“清濑一郎 (Ichiro Kiyose)”,而不是“广濑一郎”。
二、作证指认东条英机等要犯发动侵华战争的田中隆吉是日本“陆军少将”,而不是“陆军中将(Lieutenant General of Japanese Army)”;曾任“陆军兵务局兵务课长”,而不是“兵务局局长(Former Head of Japanese Army Internal Affairs Office)”。电影里的他似乎因为作证有功,而被导演官升了一级。
三、片中的主检察官季南(Joseph Keenan)在辩论“皇姑屯事件”是否应为日本侵华的起始点时,提到“At the time, the Beijing Government was the only Chinese government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当时北京政府是国际社会唯一承认的中国政府)”。这明显是用词错误:应该用“Peking(北平)”而不是“Beijing(北京)”。
四、在东京审判期间,原则上法官和检察官之间是不能接触的。可是电影里的中国大法官梅汝璈和中方首席检察官向哲浚却经常在小酒馆里聚会,毫无顾忌地探讨案情。向哲浚还向梅汝璈透露将会有好戏看(铺垫倪征燠的出场),并让梅一定要挺住。那个所谓《大公报》的记者肖南也常参与他们的聚会,甚至与梅汝璈同车前往。这显然都是不合常理的。
五、根据当时的庭审照片,美国的大法官希金斯(John P. Higgins)是带英美大法官专用的假发出庭的。电影中的他不是这样的,自始至终没有佩戴假发,即使是在第一次开庭等最正式的场合也是如此。另外,那位扮演希金斯的演员估计不是专业演员,此人在宣布法官团裁定时表现得过于紧张和疑惑,根本不像个训练有素的法官。
六、东京审判期间,于1946年7月由克莱墨尔将军(Major-General Cramer)替换了希金斯出任美国大法官。根据历史照片,此人着军装出席庭审。可是电影中的美国大法官自始至终都由同一个人扮演,虽然在庭审初期这位演员着西装,而在最后死刑表决时穿的是军装。
七、开庭彩排前,中国大法官梅汝璈因不满庭长韦伯(Sir William Webb)对于座次的安排而离席,彩排拖延导致众记者在法庭大厅等候。然而,电影中表现此时法庭现场的全景画面却清楚地显示中国国旗已经摆放在适当的位置(澳洲居中,美国和中国分立其两侧)。如果当时真是如此的话,梅汝璈还争的什么劲?
八、每次开庭,当各国法官团集体出庭的时候,会有工作人员高声喊“全体起立”,并等法官坐好后再高喊“全体就坐”。相应的法庭用语应该是“All persons stand up”和“All persons be seated”,而不是电影中的“Please stand up”和“Please sit down”。详情参见《高文彬:我所经历的东京大审判》
九、记者
十、宪兵的装束与历史照片有所不符。比如:宪兵的领章形状不对;宪兵的头盔不应该有系带;左臂的MP袖标也没有那么大;不是所有带头盔的宪兵都斜挎着一条白色的背带,像是当今保安的一套行头。
十一、片中中国代表团的汽车牌照不符合当时在日占领军所用车辆的牌照规则,只有四个数字,而没有额外的区划或占领军标识。当时的日本车辆牌照样式参见《日本和冲绳的汽车牌照》。
另外,也许有点儿鸡蛋里挑骨头:梅汝璈本是江西南昌人,却因香港演员刘松仁成了一口的粤式英语,尤其是他的“Everything”和“Immediately”发音更为典型;而来自江苏吴江的倪征燠的英语就算有口音也应该是江南口音,却被英达演绎了成了一口的北方中式英语,比较难听。
这部电影拍得不错,挺有看头。但是,我在看电影时就发现或感觉到了一些错误,随后上网搜索有关资料予以验证,果然有些不实之处。作为历史大片,出现这样的错误,不太应该。
一、出任日方辩护团副团长、东条英机主辩护人是“清濑一郎 (Ichiro Kiyose)”,而不是“广濑一郎”。
二、作证指认东条英机等要犯发动侵华战争的田中隆吉是日本“陆军少将”,而不是“陆军中将(Lieutenant General of Japanese Army)”;曾任“陆军兵务局兵务课长”,而不是“兵务局局长(Former Head of Japanese Army Internal Affairs Office)”。电影里的他似乎因为作证有功,而被导演官升了一级。
三、片中的主检察官季南(Joseph Keenan)在辩论“皇姑屯事件”是否应为日本侵华的起始点时,提到“At the time, the Beijing Government was the only Chinese government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当时北京政府是国际社会唯一承认的中国政府)”。这明显是用词错误:应该用“Peking(北平)”而不是“Beijing(北京)”。
四、在东京审判期间,原则上法官和检察官之间是不能接触的。可是电影里的中国大法官梅汝璈和中方首席检察官向哲浚却经常在小酒馆里聚会,毫无顾忌地探讨案情。向哲浚还向梅汝璈透露将会有好戏看(铺垫倪征燠的出场),并让梅一定要挺住。那个所谓《大公报》的记者肖南也常参与他们的聚会,甚至与梅汝璈同车前往。这显然都是不合常理的。
五、根据当时的庭审照片,美国的大法官希金斯(John P. Higgins)是带英美大法官专用的假发出庭的。电影中的他不是这样的,自始至终没有佩戴假发,即使是在第一次开庭等最正式的场合也是如此。另外,那位扮演希金斯的演员估计不是专业演员,此人在宣布法官团裁定时表现得过于紧张和疑惑,根本不像个训练有素的法官。
六、东京审判期间,于1946年7月由克莱墨尔将军(Major-General Cramer)替换了希金斯出任美国大法官。根据历史照片,此人着军装出席庭审。可是电影中的美国大法官自始至终都由同一个人扮演,虽然在庭审初期这位演员着西装,而在最后死刑表决时穿的是军装。
七、开庭彩排前,中国大法官梅汝璈因不满庭长韦伯(Sir William Webb)对于座次的安排而离席,彩排拖延导致众记者在法庭大厅等候。然而,电影中表现此时法庭现场的全景画面却清楚地显示中国国旗已经摆放在适当的位置(澳洲居中,美国和中国分立其两侧)。如果当时真是如此的话,梅汝璈还争的什么劲?
八、每次开庭,当各国法官团集体出庭的时候,会有工作人员高声喊“全体起立”,并等法官坐好后再高喊“全体就坐”。相应的法庭用语应该是“All persons stand up”和“All persons be seated”,而不是电影中的“Please stand up”和“Please sit down”。详情参见《高文彬:我所经历的东京大审判》
九、记者
十、宪兵的装束与历史照片有所不符。比如:宪兵的领章形状不对;宪兵的头盔不应该有系带;左臂的MP袖标也没有那么大;不是所有带头盔的宪兵都斜挎着一条白色的背带,像是当今保安的一套行头。
十一、片中中国代表团的汽车牌照不符合当时在日占领军所用车辆的牌照规则,只有四个数字,而没有额外的区划或占领军标识。当时的日本车辆牌照样式参见《日本和冲绳的汽车牌照》。
另外,也许有点儿鸡蛋里挑骨头:梅汝璈本是江西南昌人,却因香港演员刘松仁成了一口的粤式英语,尤其是他的“Everything”和“Immediately”发音更为典型;而来自江苏吴江的倪征燠的英语就算有口音也应该是江南口音,却被英达演绎了成了一口的北方中式英语,比较难听。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元宵节快乐
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
和家人通过话,迎着淅沥的小雨,去中国城买元宵。零售店铺都关门了,看来都已经拎着元宵颠儿了啊。
找到德信街(Dixon St)的一家饭馆,用普通话问:可有元宵卖?第一个中年店员似乎没听懂,介绍给第二位年长的;年长的店员认真听了半天,似乎还有些二乎,很负责地转给第三位年轻的;在我解释今天是元宵节后,这小伙儿恍然大悟道:哦!您说的是汤圆啊!随后一路传声进去:“@#$%^&*()?!⋯⋯”(对不起,还是没记住他们的粤语发音)
我有点晕,顿了一下后也恍然跟了一声过去:“要生的!我带走⋯⋯”。
没多久,两盒元宵打包完毕:十元两盒24个,芝麻花生各一种。
回家⋯⋯,开下⋯⋯,开吃⋯⋯
元宵节快乐!
和家人通过话,迎着淅沥的小雨,去中国城买元宵。零售店铺都关门了,看来都已经拎着元宵颠儿了啊。
找到德信街(Dixon St)的一家饭馆,用普通话问:可有元宵卖?第一个中年店员似乎没听懂,介绍给第二位年长的;年长的店员认真听了半天,似乎还有些二乎,很负责地转给第三位年轻的;在我解释今天是元宵节后,这小伙儿恍然大悟道:哦!您说的是汤圆啊!随后一路传声进去:“@#$%^&*()?!⋯⋯”(对不起,还是没记住他们的粤语发音)
我有点晕,顿了一下后也恍然跟了一声过去:“要生的!我带走⋯⋯”。
没多久,两盒元宵打包完毕:十元两盒24个,芝麻花生各一种。
回家⋯⋯,开下⋯⋯,开吃⋯⋯
元宵节快乐!
2009年2月8日星期日
在那地球最热的地方
这个周末(2009年2月7日),向来以气候适宜而闻名于世的悉尼陡然成了世界上最热的城市。二月份热浪席卷大半个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新州)也不能幸免,并以摄氏47度而有幸成为当日世界上最酷热的地方。酷啊,酷热的酷!!
周五(2月6日)的澳洲《每日电讯》头版以醒目的标题和硕大的数字震撼了那些舒坦惯了的悉尼人的脆弱神经:“47度 地球上最热地方”。澳憨们(Aussies)看得几乎要把眼珠拿下来才能稳住那阵提前的躁动,“什么(What)?!”,随后把已经瞪累了的眼珠无神地翻向天花板,泄了气般地自语着“主啊(Jesus)⋯⋯”。其实他们倒不见得是怕热,也许是为那早就安排好的户外运动泡汤而劳神。反正是蔫儿了,呵呵。
具体来说,位于新南威尔士州中西部山区的艾凡赫(Ivanhoe)是那酷呆47度的地方。据《每日电讯》称,这一温度绝对傲视群雄,世界上其它所谓“热点”根本无法与之媲热:肯尼亚的劳德沃(Loadwar)38度,尼日利亚的奥尼查(Onitsha)34度,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得(Riyada)29度,以及夏威夷的檀香山(Honolulu)26度。悉尼城区的温度是44度,也热得不俗啊!
要说这艾凡赫可不是头次座上新南威尔士州的“热点”交椅,此前的48年间它曾8次夺冠。不过艾凡赫可算不上“常热将军”,新州西北方向的白崖(White Cliffs)和提普巴瑞(Tibooburra)都曾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分别以14和9次夺标成为该州的“热点”。
那么昨天我干嘛呢?上午看了几处房子,午后在日头最旺的时候我把车停在库克河畔萨顿保护区(Sutton Reserve, Cooks River)的阴凉处,守着一箱冰镇可乐,抱着一摞子关于升温和降息的报纸,睡起了大觉。:-))
傍晚时分,我迎着灿烂的落日醒来。伸懒腰之际将手探出窗外一试,感到间或有一丝清风掠过。
不错嘛!City拍夜景去!
周五(2月6日)的澳洲《每日电讯》头版以醒目的标题和硕大的数字震撼了那些舒坦惯了的悉尼人的脆弱神经:“47度 地球上最热地方”。澳憨们(Aussies)看得几乎要把眼珠拿下来才能稳住那阵提前的躁动,“什么(What)?!”,随后把已经瞪累了的眼珠无神地翻向天花板,泄了气般地自语着“主啊(Jesus)⋯⋯”。其实他们倒不见得是怕热,也许是为那早就安排好的户外运动泡汤而劳神。反正是蔫儿了,呵呵。
具体来说,位于新南威尔士州中西部山区的艾凡赫(Ivanhoe)是那酷呆47度的地方。据《每日电讯》称,这一温度绝对傲视群雄,世界上其它所谓“热点”根本无法与之媲热:肯尼亚的劳德沃(Loadwar)38度,尼日利亚的奥尼查(Onitsha)34度,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得(Riyada)29度,以及夏威夷的檀香山(Honolulu)26度。悉尼城区的温度是44度,也热得不俗啊!
要说这艾凡赫可不是头次座上新南威尔士州的“热点”交椅,此前的48年间它曾8次夺冠。不过艾凡赫可算不上“常热将军”,新州西北方向的白崖(White Cliffs)和提普巴瑞(Tibooburra)都曾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分别以14和9次夺标成为该州的“热点”。
那么昨天我干嘛呢?上午看了几处房子,午后在日头最旺的时候我把车停在库克河畔萨顿保护区(Sutton Reserve, Cooks River)的阴凉处,守着一箱冰镇可乐,抱着一摞子关于升温和降息的报纸,睡起了大觉。:-))
傍晚时分,我迎着灿烂的落日醒来。伸懒腰之际将手探出窗外一试,感到间或有一丝清风掠过。
不错嘛!City拍夜景去!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来澳整三年
时光荏苒。
三年前的今天(2006年2月4日)我首次到达悉尼,开始了我在澳大利亚的崭新生活。护照上的澳洲海关入境章清楚地记录了1095天前的那个时刻,我来到了一个几乎和中国啥都反着来的国度。
三年来经历了很多事情,好玩的、刺激的,走运的、上当的,新鲜的、恶心的,快乐的、伤心的,啥都有。让人告了,又告了人。有些事情连我那些在这里呆了十来年的朋友都没有遇到过。简单地说就是:长了见识,学了本事,自己也慢慢地改变了许多。这三年虽然没有了国内那些虚头八脑的项目和应酬,也不用打着官腔胡说八道,却也真没闲着,倒是忙得我不亦乐乎。转眼之间,三年了!
为了留个念想,今天晚上又特地去了趟悉尼的岩石区,用我的新相机拍下这座美丽城市的今天,也记录下这个对我来说里程碑式的时刻。
澳大利亚 • 悉尼 • 悉尼歌剧院(2009年2月4日20:35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2009年2月4日20:47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悉尼湾(2009年2月4日20:49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北悉尼(2009年2月4日21:17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北悉尼(2009年2月4日21:30分)
三年的旅澳生活,让我越来越喜欢悉尼这座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也更适应澳洲的一切。看来我是爱上了澳大利亚了,呵呵。
三年前的今天(2006年2月4日)我首次到达悉尼,开始了我在澳大利亚的崭新生活。护照上的澳洲海关入境章清楚地记录了1095天前的那个时刻,我来到了一个几乎和中国啥都反着来的国度。
三年来经历了很多事情,好玩的、刺激的,走运的、上当的,新鲜的、恶心的,快乐的、伤心的,啥都有。让人告了,又告了人。有些事情连我那些在这里呆了十来年的朋友都没有遇到过。简单地说就是:长了见识,学了本事,自己也慢慢地改变了许多。这三年虽然没有了国内那些虚头八脑的项目和应酬,也不用打着官腔胡说八道,却也真没闲着,倒是忙得我不亦乐乎。转眼之间,三年了!
为了留个念想,今天晚上又特地去了趟悉尼的岩石区,用我的新相机拍下这座美丽城市的今天,也记录下这个对我来说里程碑式的时刻。
澳大利亚 • 悉尼 • 悉尼歌剧院(2009年2月4日20:35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2009年2月4日20:47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悉尼湾(2009年2月4日20:49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北悉尼(2009年2月4日21:17分)
澳大利亚 • 悉尼 • 岩石区 • 悉尼港桥+北悉尼(2009年2月4日21:30分)
三年的旅澳生活,让我越来越喜欢悉尼这座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也更适应澳洲的一切。看来我是爱上了澳大利亚了,呵呵。
2009年2月3日星期二
路遇拾荒人
今天回家晚,火车到站时已近子夜,天色漆黑。我两手拎着刚从超市买的皮萨和洗衣粉,出站后沿街向住处走去。但见前方不远处街口的垃圾箱前黑影憧憧。
一个拾荒人。破衣烂衫,蓬头垢面,近看还有些青面獠牙。我见他在垃圾箱里搜集着一个个空瘪的易拉罐,还凑近路灯眯眼看着一瓶还未喝光的瓶装饮料上的标签。
我走过那街口十来步后,想到家里还有一批喝完了的啤酒瓶和可乐罐,就返身走到那拾荒人跟前。
我:“你好,你还要更多的空玻璃瓶和易拉罐吗?”
他:“你好,你说什么?”
我:“我是说,你还想要这种空玻璃瓶和易拉罐吗?我可以给你”,我指着他手里的袋子解释道。
他:“你住在单元楼(Unit)里吗?”
我:“是啊。不过你就在这里等着,不要走,我给你拿过来”。我心想,哪能让“不三不四”的人知道我的住处?
他:“我不需要。我找这些瓶子是因为它们是可回收的(Recyclable)。”
我:“对啊,我那些瓶子就是可回收的,你可以去卖⋯⋯”
他:“我不是为了卖钱。你知道什么是‘可回收’吗?”
我:“我知道啊⋯⋯”,看来他要给我上一课,我赶紧堵住他的话。
他:“这些瓶子不应该被丢在这种垃圾箱里,它们应该被丢到那种‘可回收垃圾箱’里,黄色的那种。”
我:“哦⋯⋯,你⋯⋯”
他:“我呆会儿要把这些瓶子丢到‘可回收垃圾箱’里去”,他示意了一下手中的垃圾袋,“你也应该这样处理你的瓶子(指分类处置到单元楼的不同垃圾箱内)”,他补充道。
我:“哦。你是个大好人啊,呵呵”,我笑着说。
他:“谢谢”,他也笑了。
我:“应该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他:“哪里啊。谢谢你”,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我:“呵呵,那就拜拜了”,我向他道别。
他:“拜”,他笑着应道。
我转身往回走,脑子里尽是问号:
“澳大利亚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的觉悟都修炼到这种程度了?”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此地位于大悉尼东部北区(North Shore)〗
“精神文明不需要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了?”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需要两手抓了?“
“资本主义都⋯⋯了?”
“社会主义还⋯⋯呢?”
“那什么⋯⋯⋯⋯”
到家了。
一个拾荒人。破衣烂衫,蓬头垢面,近看还有些青面獠牙。我见他在垃圾箱里搜集着一个个空瘪的易拉罐,还凑近路灯眯眼看着一瓶还未喝光的瓶装饮料上的标签。
我走过那街口十来步后,想到家里还有一批喝完了的啤酒瓶和可乐罐,就返身走到那拾荒人跟前。
我:“你好,你还要更多的空玻璃瓶和易拉罐吗?”
他:“你好,你说什么?”
我:“我是说,你还想要这种空玻璃瓶和易拉罐吗?我可以给你”,我指着他手里的袋子解释道。
他:“你住在单元楼(Unit)里吗?”
我:“是啊。不过你就在这里等着,不要走,我给你拿过来”。我心想,哪能让“不三不四”的人知道我的住处?
他:“我不需要。我找这些瓶子是因为它们是可回收的(Recyclable)。”
我:“对啊,我那些瓶子就是可回收的,你可以去卖⋯⋯”
他:“我不是为了卖钱。你知道什么是‘可回收’吗?”
我:“我知道啊⋯⋯”,看来他要给我上一课,我赶紧堵住他的话。
他:“这些瓶子不应该被丢在这种垃圾箱里,它们应该被丢到那种‘可回收垃圾箱’里,黄色的那种。”
我:“哦⋯⋯,你⋯⋯”
他:“我呆会儿要把这些瓶子丢到‘可回收垃圾箱’里去”,他示意了一下手中的垃圾袋,“你也应该这样处理你的瓶子(指分类处置到单元楼的不同垃圾箱内)”,他补充道。
我:“哦。你是个大好人啊,呵呵”,我笑着说。
他:“谢谢”,他也笑了。
我:“应该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他:“哪里啊。谢谢你”,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我:“呵呵,那就拜拜了”,我向他道别。
他:“拜”,他笑着应道。
我转身往回走,脑子里尽是问号:
“澳大利亚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的觉悟都修炼到这种程度了?”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此地位于大悉尼东部北区(North Shore)〗
“精神文明不需要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了?”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需要两手抓了?“
“资本主义都⋯⋯了?”
“社会主义还⋯⋯呢?”
“那什么⋯⋯⋯⋯”
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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