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国务委员戴秉国在为期两天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后披露了中方向美方传达的信息。其中“很重要一条是相互理解、尊重支持对方,维护自己的核心利益”。
那么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呢?据戴秉国解释,“中国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其次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是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戴某所言可谓是“官方观点”了吧,却泄漏了天机。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核心利益”是“中共”的核心利益,而不是“中国”的核心利益。
在中共的眼里,处于核心利益第一位的是“维护基本制度”,说白了也就是维护中共的统治,也就是维护一个特定政党的利益。公开声称维护自己的统治要比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更重要,这不能不说是耸人听闻和卑劣无耻了吧?
2009年8月9日星期日
2009年8月8日星期六
评迟延年的“网络颠覆”论
诸位都知道“拉不出屎嫌弃茅坑”的说法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据称近日来源于《解放军报》上的一篇文章:《网络颠覆:不容小觑的安全威胁》。这篇“高论”的作者是“迟延年”,据说还是位从事军事理论研究的主儿。
我是捂着鼻子看完全文的,因为此文实在有“臭狗屎”之嫌。
该文首先断言“近年来不少国家出现“动荡局势的重要根源之一”是“‘外部敌对势力’的网络威胁”,进而以今年摩尔多瓦和伊朗的大选为例,宣称这是美国的“金融大鳄”和中央情报局等“幕后推手”利用Twitter等网络工具进行煽动的结果,其“目的就是制造更大的混乱”云云。
首先,虽然美国政府等所谓的“幕后推手”否认参与此事,但我相信这不见得都是捕风捉影。因为美国中情局历史上干过类似的事情,不能否认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所以我们姑且先假定有所谓“外部敌对势力”的参与。
那么,“外部敌对势力”既然是“重要根源之一”,那么“重要根源”之二、之三又是什么?作者没有在文中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是在刻意回避,还是假装不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作者应该知道吧?“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关系作者应该学过吧?摩尔多瓦和伊朗和的国内矛盾如果不激化到一定程度,就算是他们人人都用Twitter也不会出现骚乱的。世界各地都有人在用Twitter,怎么别的地方不骚乱?
Twitter和YouTube等新兴网络平台在这些事件中充其量只是“催化剂”而已。而且,这些平台是平等的,谁都可以利用。政府为什么不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公开信息呢?一个公开透明的机制是不会涌现出那么多所谓“不明真相”或被“误导”的群众的。这个简单的道理,作者不会想不通吧?
作者的这种思路和“拉不出屎嫌弃茅坑”的逻辑似乎没有本质区别吧?
该文随后宣称“美国许多政客就非常注重推行‘网络外交’”,美国国防部长更“坦言Twitter等社交媒体网络是美国‘极为重要的战略资产’”,其潜台词就是美国要用这些工具给别的国家添乱。
这不恰好说明,美国的政客们是在利用这些公开的平台让信息更加透明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对吗?
至于国防部长盖茨的言论,作者的引用有断章取义和偷换概念之嫌。据美国国防部的官方报道,针对伊朗抗议事件中社交网络所表现的威力,盖茨认为“通信技术带来的通信自由对美国来说是的重要战略资产”。注意,这里说的是:“自由”是“资产”。盖茨对此解释说“这些技术的出现是对独裁政府的重大打击”,“这是自由世界的巨大胜利,因为对信息的垄断已经不控制在政府的手里了”。他还认为这种影响也早有先例,“毫无疑问,西方传媒对于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解放就扮演了重要角色”。
独裁从来都是见不得光的,不是吗?
该文还危言耸听地称“盖茨正式下令成立网络战司令部”,“美军的网络战部队已达到9万人之巨”,会“必要时发起网络攻击,侵入别国军事网络”云云,似乎这些“动荡局势的”也和美国军方有关。
哪个国家都要为保卫国家的安全而建立网络部队,中国军方不也是在建设自己的网上国防力量吗?这和信息自由有什么关系?为了国防就要禁止信息自由?就算是“必要时发起网络攻击”,针对的也是敌对国家的基础设施,估计不会是用Twitter之类的社交平台吧?就算美国想用这个混淆视听,搅乱民心,一个开放和自由的国家会怕这个吗?老百姓就这么傻?老百姓只有对自己的政府失去信任的时候,才会听别人的!
该文认为“互联网信息发布、传播的自由性,决定了其信息必然是鱼龙混杂,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以诱导和放大社会矛盾,甚至引发动荡和骚乱”,并以“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为例证明其断言。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浑浊的,“水至清则无鱼”可是中国的古训了吧?中国老百姓不傻,不需要政府用去费心建设一个“无毒”的网络,他们只要一个开放的空间,能够自由表达就够了。中国的当政者如果真有这个心和力,只要让老百姓能吃上“无毒”的食品就谢天谢地了。有一个真正透明和开放的政府,中国老百姓自会明辨是非和真假。
关于乌鲁木齐的骚乱及其导火索,谁是谁非我们不在这里评判,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想说的是,如果政府一直妥善处理民族矛盾,自始就不封锁消息,让中外媒体公开调查和报道,那么即使出现局部争端,也不会有那么多群众“不明真相”,更不用在乎那个“满嘴跑舌头”的热比娅了。现在倒好,只要一出事儿,就是境外敌对的“一小撮”干的,自己永远正确伟大;一次两次也许说得过去,说了N年了,不仅“汤”不换“药”不换,连“名”都懒得换了。现在只要政府一说“一小撮”,老百姓就笑了。
我还想提醒一下的是,关于美国的“金融大鳄”和中央情报局等是“幕后推手”之说,是美国媒体率先报道的。要是换了国内媒体,也许新闻还没发布,记者就已经神秘失踪了吧?
该文还认为“西方国家已牢牢掌握了国际互联网的控制权”,这种“制网权将成为左右未来国家安全的另一战略制高点”。
这是事实。这应该是先有技术方面的历史原因,再有美国政府的政治考虑。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不是某政权的私利),中国的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应该能够独立运行,并具备成熟和稳定的防护体系。但是,这不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剥夺言论自由来换取。
该文还建议了两个解决方案,其一是通过国产化“尽快摆脱美国在互联网领域的软件和硬件控制”,其二是“提高隔绝、屏蔽、锁定、反击网上恶意攻击的能力”。作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互联网防御的‘铜墙铁壁’”。
解决方案一听起来不错,虽是“老生常谈”,但我认为原则上是对的。问题是中国的所谓“国产化”在现实中是畸形的,为了“国产化”而“国产化”,不仅因系统兼容性差和综合应用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一批“束之高阁”的技术和产品,而且滋生了一批“挂羊头卖狗肉”的利欲熏心之徒。多少年过去了,这种“国产化”已经成了一个笑话。
解决方案二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完全是“因噎废食”。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为当政者继续其愚民政策多了一个借口而已。这种思路只能让我怀疑作者要么是弱智,要么是“马屁精”。就为了对付国外所谓“敌对”的那“一小撮”,就要在现行网络封锁的基础上“提高隔绝、屏蔽、锁定”网络的能力,难道13亿中国人就这么怕那“一小撮”?是老百姓太幼稚无知?还是你当政者心虚有鬼,怕得要死?!
作者之所以能这么想,敢这么说,我猜一定是个“忠实”的“党奴”吧?呸!
我是捂着鼻子看完全文的,因为此文实在有“臭狗屎”之嫌。
该文首先断言“近年来不少国家出现“动荡局势的重要根源之一”是“‘外部敌对势力’的网络威胁”,进而以今年摩尔多瓦和伊朗的大选为例,宣称这是美国的“金融大鳄”和中央情报局等“幕后推手”利用Twitter等网络工具进行煽动的结果,其“目的就是制造更大的混乱”云云。
首先,虽然美国政府等所谓的“幕后推手”否认参与此事,但我相信这不见得都是捕风捉影。因为美国中情局历史上干过类似的事情,不能否认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所以我们姑且先假定有所谓“外部敌对势力”的参与。
那么,“外部敌对势力”既然是“重要根源之一”,那么“重要根源”之二、之三又是什么?作者没有在文中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是在刻意回避,还是假装不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作者应该知道吧?“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的关系作者应该学过吧?摩尔多瓦和伊朗和的国内矛盾如果不激化到一定程度,就算是他们人人都用Twitter也不会出现骚乱的。世界各地都有人在用Twitter,怎么别的地方不骚乱?
Twitter和YouTube等新兴网络平台在这些事件中充其量只是“催化剂”而已。而且,这些平台是平等的,谁都可以利用。政府为什么不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公开信息呢?一个公开透明的机制是不会涌现出那么多所谓“不明真相”或被“误导”的群众的。这个简单的道理,作者不会想不通吧?
作者的这种思路和“拉不出屎嫌弃茅坑”的逻辑似乎没有本质区别吧?
该文随后宣称“美国许多政客就非常注重推行‘网络外交’”,美国国防部长更“坦言Twitter等社交媒体网络是美国‘极为重要的战略资产’”,其潜台词就是美国要用这些工具给别的国家添乱。
这不恰好说明,美国的政客们是在利用这些公开的平台让信息更加透明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对吗?
至于国防部长盖茨的言论,作者的引用有断章取义和偷换概念之嫌。据美国国防部的官方报道,针对伊朗抗议事件中社交网络所表现的威力,盖茨认为“通信技术带来的通信自由对美国来说是的重要战略资产”。注意,这里说的是:“自由”是“资产”。盖茨对此解释说“这些技术的出现是对独裁政府的重大打击”,“这是自由世界的巨大胜利,因为对信息的垄断已经不控制在政府的手里了”。他还认为这种影响也早有先例,“毫无疑问,西方传媒对于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解放就扮演了重要角色”。
独裁从来都是见不得光的,不是吗?
该文还危言耸听地称“盖茨正式下令成立网络战司令部”,“美军的网络战部队已达到9万人之巨”,会“必要时发起网络攻击,侵入别国军事网络”云云,似乎这些“动荡局势的”也和美国军方有关。
哪个国家都要为保卫国家的安全而建立网络部队,中国军方不也是在建设自己的网上国防力量吗?这和信息自由有什么关系?为了国防就要禁止信息自由?就算是“必要时发起网络攻击”,针对的也是敌对国家的基础设施,估计不会是用Twitter之类的社交平台吧?就算美国想用这个混淆视听,搅乱民心,一个开放和自由的国家会怕这个吗?老百姓就这么傻?老百姓只有对自己的政府失去信任的时候,才会听别人的!
该文认为“互联网信息发布、传播的自由性,决定了其信息必然是鱼龙混杂,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以诱导和放大社会矛盾,甚至引发动荡和骚乱”,并以“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为例证明其断言。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浑浊的,“水至清则无鱼”可是中国的古训了吧?中国老百姓不傻,不需要政府用去费心建设一个“无毒”的网络,他们只要一个开放的空间,能够自由表达就够了。中国的当政者如果真有这个心和力,只要让老百姓能吃上“无毒”的食品就谢天谢地了。有一个真正透明和开放的政府,中国老百姓自会明辨是非和真假。
关于乌鲁木齐的骚乱及其导火索,谁是谁非我们不在这里评判,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想说的是,如果政府一直妥善处理民族矛盾,自始就不封锁消息,让中外媒体公开调查和报道,那么即使出现局部争端,也不会有那么多群众“不明真相”,更不用在乎那个“满嘴跑舌头”的热比娅了。现在倒好,只要一出事儿,就是境外敌对的“一小撮”干的,自己永远正确伟大;一次两次也许说得过去,说了N年了,不仅“汤”不换“药”不换,连“名”都懒得换了。现在只要政府一说“一小撮”,老百姓就笑了。
我还想提醒一下的是,关于美国的“金融大鳄”和中央情报局等是“幕后推手”之说,是美国媒体率先报道的。要是换了国内媒体,也许新闻还没发布,记者就已经神秘失踪了吧?
该文还认为“西方国家已牢牢掌握了国际互联网的控制权”,这种“制网权将成为左右未来国家安全的另一战略制高点”。
这是事实。这应该是先有技术方面的历史原因,再有美国政府的政治考虑。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而不是某政权的私利),中国的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应该能够独立运行,并具备成熟和稳定的防护体系。但是,这不能以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剥夺言论自由来换取。
该文还建议了两个解决方案,其一是通过国产化“尽快摆脱美国在互联网领域的软件和硬件控制”,其二是“提高隔绝、屏蔽、锁定、反击网上恶意攻击的能力”。作者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互联网防御的‘铜墙铁壁’”。
解决方案一听起来不错,虽是“老生常谈”,但我认为原则上是对的。问题是中国的所谓“国产化”在现实中是畸形的,为了“国产化”而“国产化”,不仅因系统兼容性差和综合应用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一批“束之高阁”的技术和产品,而且滋生了一批“挂羊头卖狗肉”的利欲熏心之徒。多少年过去了,这种“国产化”已经成了一个笑话。
解决方案二简直就是骇人听闻,完全是“因噎废食”。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为当政者继续其愚民政策多了一个借口而已。这种思路只能让我怀疑作者要么是弱智,要么是“马屁精”。就为了对付国外所谓“敌对”的那“一小撮”,就要在现行网络封锁的基础上“提高隔绝、屏蔽、锁定”网络的能力,难道13亿中国人就这么怕那“一小撮”?是老百姓太幼稚无知?还是你当政者心虚有鬼,怕得要死?!
作者之所以能这么想,敢这么说,我猜一定是个“忠实”的“党奴”吧?呸!
2009年8月7日星期五
2009年8月4日星期二
毛泽东语录在悉尼
看看这是什么?

没错,一本毛泽东语录,英文版的。这是在悉尼的新南维尔士州立图书馆的藏品。今天下午俺没事儿借来看来着。
这本1972年发行的语录,到今天也有37个年头了,可是看着还蛮新的。这本书看来当年发行了不少,网上有不少相关链接。亚马逊也有卖的,便宜的不到10美元。
《语录》内页上的出版商信息是: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Beijing 1972
《语录》最后一页上盖着经销商的章:
CHINA BOOKS & PERIODICALS, INC.
2929 Twenty-Fourth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0
ISBN 0-8351-2388-X
另外,还看到二本骨灰级的毛泽东著作,分别被州立图书馆和米切尔图书馆当文物般保存着,只能在规定地点查阅。可惜相机没电了,只拍了上面一张照片。等下次一并介绍吧。
没错,一本毛泽东语录,英文版的。这是在悉尼的新南维尔士州立图书馆的藏品。今天下午俺没事儿借来看来着。
这本1972年发行的语录,到今天也有37个年头了,可是看着还蛮新的。这本书看来当年发行了不少,网上有不少相关链接。亚马逊也有卖的,便宜的不到10美元。
《语录》内页上的出版商信息是: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Beijing 1972
《语录》最后一页上盖着经销商的章:
CHINA BOOKS & PERIODICALS, INC.
2929 Twenty-Fourth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0
ISBN 0-8351-2388-X
另外,还看到二本骨灰级的毛泽东著作,分别被州立图书馆和米切尔图书馆当文物般保存着,只能在规定地点查阅。可惜相机没电了,只拍了上面一张照片。等下次一并介绍吧。
2009年8月2日星期日
澳洲前总理们退位不省钱
据今天的澳洲新闻报道,目前在世的澳大利亚前总理有五位,每年都得让纳税人花不少冤枉钱。
约翰·霍华德(John Howard)是澳洲历史上执政时间第二位的总理,他退休后比执政时还要让纳税人费钱。据墨尔本的太阳报周日版通过《信息自由法》所获得的资料显示,这位前任自由党领导人当时在任的年薪是33万澳元,然而他卸任后的第一年(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就给纳税人交了一份累计超过一百万澳元的账单。
这些花费中的一大笔钱用在了霍华德那间在市中心能欣赏悉尼港湾的豪华办公室上。他花了$416,952澳元装修这座位于马丁广场(Martin Place)的办公室,其中包括$2510澳元的家具。由纳税人买单的还包括:
1975年至1983年就任澳洲总理的马尔科姆·弗雷泽(Malcolm Fraser)是第二位花钱能手。他为他的位于墨尔本繁华购物中心科林斯街(Collins Street)的办公室拉出了一份$518,000澳元的账单,其中包括$142,000澳元的租金。
随后继任的鲍勃·霍克(Bob Hawke)也申报了$420,302澳元的花费,其中包括$291,434澳元的工作人员费用和$13,602澳元的机票。
再随后继任的保罗·基廷(Paul Keating)看来是最节约的前任领导人了,他的悉尼办公室去年花了$365,033澳元。
约翰·霍华德(John Howard)是澳洲历史上执政时间第二位的总理,他退休后比执政时还要让纳税人费钱。据墨尔本的太阳报周日版通过《信息自由法》所获得的资料显示,这位前任自由党领导人当时在任的年薪是33万澳元,然而他卸任后的第一年(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就给纳税人交了一份累计超过一百万澳元的账单。
这些花费中的一大笔钱用在了霍华德那间在市中心能欣赏悉尼港湾的豪华办公室上。他花了$416,952澳元装修这座位于马丁广场(Martin Place)的办公室,其中包括$2510澳元的家具。由纳税人买单的还包括:
- $318,000 - 私人工作人员费用
$21,600 - 车费
$21,361 - 机票
$7,739 - 手机费
$6,082 - 各种报纸和期刊
$4,300 - 办公室保安费用
$3,622 - 办公室办公设备
$1,834 - 办公电话费
$1,432 - 家庭电话费
$1,180 - 办公室电视和视频系统
1975年至1983年就任澳洲总理的马尔科姆·弗雷泽(Malcolm Fraser)是第二位花钱能手。他为他的位于墨尔本繁华购物中心科林斯街(Collins Street)的办公室拉出了一份$518,000澳元的账单,其中包括$142,000澳元的租金。
随后继任的鲍勃·霍克(Bob Hawke)也申报了$420,302澳元的花费,其中包括$291,434澳元的工作人员费用和$13,602澳元的机票。
再随后继任的保罗·基廷(Paul Keating)看来是最节约的前任领导人了,他的悉尼办公室去年花了$365,033澳元。
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
雷人的谷歌翻译
今天偶然发现一些来自西班牙的用户利用谷歌翻译(Google Translate)阅读我的英文摄影博客。我好奇地也试着用谷歌翻译把我的博客译成中文,结果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先说说博客的名字。博客的英文全称是“OZ Photographer - A Chinese photographer in Australia”,本意是“澳洲摄影者 —— 一位在澳大利亚的中国摄影者”。谷歌翻译的中文译法则比较雷人:“绿野仙踪摄影 - 中共摄影师在澳大利亚”。
把“Chinese”译成“中共”就已经很矫情了,把“OZ”译成“绿野仙踪”则更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通过搜索“绿野仙踪 OZ”才知道原来这和一部美国的童话故事有关。其小说的原文名字是“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中文被译作“绿野仙踪”。故事中的“奥兹国(Land of Oz)”是一个虚构的国度,和澳大利亚没有关系。可是,“OZ”是澳大利亚的俗称,也是重量单位“盎司”的缩写,都应该比那个嘣呒哏儿的“奥兹国”更广为人知吧?俺不得不怀疑这负责中文翻译的谷歌工程师是台湾背景的看着“绿野仙踪”长大的主儿。
雷人的不止这些,多的是。比如:
把“Digtal Zoom (DZ)”翻译为“”数码变焦 (卵)”。
把“Son of M8”翻译为“儿子的M8公路”。
把“At first, three shots taken from the same standing place”翻译成“在第一,三杆取自同一常设地点”。
把“Dynamic B/W Film”翻译成“动态乙/ W型膜”。
“It was a fine sunny morning with very good clear visibility and a nice blue sky”翻译成“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今天的罚款非常好的清楚地了解和一个不错的蓝色的天空”
把“HDR (High Dynamic Range imaging)”译做“人类发展报告(高动态范围成像)”。
把“AWB (Auto White Balance)”译做“澳大利亚小麦局(自动白平衡)”。
与谷歌翻译类似的在线翻译服务有不少,比较知名的有雅虎的“宝贝鱼”。宝贝鱼的翻译虽然也水平一般,但是没有这么雷人,整体质量比谷歌翻译好许多。
可以看出,谷歌翻译是在尝试一些更流行或更贴切的译法,但是没有结合上下文和学科分类。尤其是缩写,仅用一种缩写译法哪能通吃所有的场合?不雷人才怪。
先说说博客的名字。博客的英文全称是“OZ Photographer - A Chinese photographer in Australia”,本意是“澳洲摄影者 —— 一位在澳大利亚的中国摄影者”。谷歌翻译的中文译法则比较雷人:“绿野仙踪摄影 - 中共摄影师在澳大利亚”。
把“Chinese”译成“中共”就已经很矫情了,把“OZ”译成“绿野仙踪”则更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通过搜索“绿野仙踪 OZ”才知道原来这和一部美国的童话故事有关。其小说的原文名字是“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中文被译作“绿野仙踪”。故事中的“奥兹国(Land of Oz)”是一个虚构的国度,和澳大利亚没有关系。可是,“OZ”是澳大利亚的俗称,也是重量单位“盎司”的缩写,都应该比那个嘣呒哏儿的“奥兹国”更广为人知吧?俺不得不怀疑这负责中文翻译的谷歌工程师是台湾背景的看着“绿野仙踪”长大的主儿。
雷人的不止这些,多的是。比如:
把“Digtal Zoom (DZ)”翻译为“”数码变焦 (卵)”。
把“Son of M8”翻译为“儿子的M8公路”。
把“At first, three shots taken from the same standing place”翻译成“在第一,三杆取自同一常设地点”。
把“Dynamic B/W Film”翻译成“动态乙/ W型膜”。
“It was a fine sunny morning with very good clear visibility and a nice blue sky”翻译成“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今天的罚款非常好的清楚地了解和一个不错的蓝色的天空”
把“HDR (High Dynamic Range imaging)”译做“人类发展报告(高动态范围成像)”。
把“AWB (Auto White Balance)”译做“澳大利亚小麦局(自动白平衡)”。
与谷歌翻译类似的在线翻译服务有不少,比较知名的有雅虎的“宝贝鱼”。宝贝鱼的翻译虽然也水平一般,但是没有这么雷人,整体质量比谷歌翻译好许多。
可以看出,谷歌翻译是在尝试一些更流行或更贴切的译法,但是没有结合上下文和学科分类。尤其是缩写,仅用一种缩写译法哪能通吃所有的场合?不雷人才怪。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从力拓间谍案看中国信息安全
力拓间谍案近日被炒得沸沸扬扬。因为事关中澳两国在战略基础原材料领域的巨额投资和贸易,所以其事态发展一直广受两国企业界和政界的关注。对此间谍案的来龙去脉和具体细节,我不想多谈,因为这既不是我熟悉的领域,也不是我关心的话题。
我想谈的是:这个案件所反映的中国信息安全现状。
这里所指的“信息安全”,不是指狭义的仅与计算机相关的信息技术问题,而是指广义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的意识问题,也就是大家对信息安全的敏感性问题,属于信息安全中“机密性(Confidentiality)”方面的管理问题。
据中国官方表示,“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被捕的四名力拓员工“为境外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给中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另据报道,这些证据包括在涉案的电脑中“发现了宝钢、首钢、莱钢、新钢、萍钢等中国数十家公司的详细资料,部分资料更详细到了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企业机密”。
姑且先不论这些数据属于“国家秘密”还是“商业秘密”,单就我对国内企事业单位的了解,相信这些所谓的秘密资料是完全可以通过许多途径获得的,直接的、间接的都可以。当然,这不是合法的,但却实际上是可行的。我曾在中国的此类工厂里工作过,原料库存、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等数据在基层各部门根本不算什么敏感的秘密。这些资料都是平时摊在办公桌上的东西,相关人员可以随意带着这些资料回家,也可以随意存放在个人的笔记本电脑或优盘上。
我不清楚这些钢厂是否对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过保密教育,也不清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对经手的信息有无高度保密的意识。但是,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我对此相当怀疑。国内大多数企业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都做得相当不足,这类事例不胜枚举。我可以坦率地举个人的几个例子,包括商业银行、大型企业、政府机关,甚至还有军事科研机构。
先说小例子,看看国内银行是如何对待客户资料的。我用的是中国银行的国际信用卡。某日,我到其市分行换领新的信用卡。领卡前,银行职员指着柜台上的一个本子让我登记以示收到新卡。我看了一下,上面赫然记录着其他用户的姓名、完整卡号、地址和电话。如果有人暗自记下几个,这些资料足够用来发一笔横财。我当然拒绝填写此类资料,并向这名职员说明了这种做法的危害性。虽然她随后把此登记簿从柜台转移到抽屉中,但谁能保证此后这类信息不会被意外泄露呢?
再说说国内大型企业的商业秘密。我曾经在不同渠道接触过联想、新浪、华为、东软、浪潮、中创等国内知名IT企业的内部资料,涉及人事、市场、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之丰富和翔实超出我的想象。而且,这些渠道几乎都是来自他们的竞争对手。这些资料不光被用作竞争分析,还几经转手成了许多小公司起步的学习资料。另外,我也有机会受邀审核过部分企业,看到过他们提供的“官方”数据。实话实说,那些“官方”数据远没有我看到的“地下”版本来得真实。这些涉及企业核心秘密的的资料是如何传出来的?我不得而知,但相信是“内鬼”。
政府的例子就不再多举了,可以参考我2006年写的《关于国办密函》一文。需要说明的是,此文仅举例说明了政府部门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自曝”的秘密,并不包括那些涉嫌贪污腐败和国家安全的案例;而且,有些示例中的网址直到今天依然可以访问。
再举一个科研机构的例子。某科研单位参与了我海军某常规动力潜艇的技术装备升级项目。在2004年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具体参与该项目的一位技术专家向我们介绍了在潜艇上应用的新技术并展示了图片。我作为发言人之一事先拿到了所有的PowerPoint文件,包括这位专家的潜艇项目讲稿。我注意到这个讲稿不仅文字内容涉密,所附的装备图片也都是原尺寸的,足可以放大看清芯片型号和线路设计。会后,所有的讲稿被组织会议者好心地上传到某大学的网站上,并邮件告知所有与会者,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下载。我获悉后,立即致电他们要求删除此讲稿。尽管这艘潜艇已于2003年因机械故障失事,尽管会议组织者在第一时间内应要求删掉了涉密讲稿,这都暴露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相当缺乏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
所以,我想这类泄密问题在中国不只是孤例,只不过大多数是因为还没有被意识到、被发现或造成损失而成为泄密事件。我相信,力拓间谍案也是因为力拓突然中止了与中铝已达成的战略合作交易协议,造成中方巨大损失后才被中国安全部门正式确认调查的。中国安全部门能在较短时间内采取行动也说明他们此前应已有所察觉和准备。
我们再来谈一下前面搁置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问题。这两个概念可以有一定重叠,对于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商业秘密应被视为国家秘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具体数据或信息的划分,应该是在“东窗事发”前,而不是事后。因为这不仅决定了事后追究谁的责任,更决定了事前就对机密信息已经有特别的保护(专人、专项)。否则,不仅保密信息不能事先得到有效的保护,事后也无法追究责任人。“国家秘密”有“国家秘密”的保护手段,“商业秘密”也有“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两者不是一个级别,不可同日而语。
问题来了,那么此案中的那些钢厂的“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信息算不算“国家秘密”呢?如果算,按规定那可是要定级的:“绝密”、“机密”或者“秘密”;而且,这要明确在相关文件上明确标识出密级,并且通常不应该是电子版。有报道称某保密专家认为力拓事件中的证据的密级“需要由保密局做出鉴定”,这简直是儿戏。如前所述,密级是事先定的,定了密级才能有相应的配套保密措施。哪那有事后鉴定一说。我很怀疑这个所谓专家的来历。
这些证据是否“国家秘密”决定了这个案件的性质,也决定了这些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应该具备怎样高度的安全意识,应该如何保护这些信息,还决定了他们要为此承担的责任。
总之,对于信息安全而言,技术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是解决如何做好的问题;而安全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是第一位的,这是解决做还是不做的问题。技术手段可以靠资金投入来解决;意识问题可不是单纯用钱就能解决的,需要切实的培训、指导、执行和监督。
然而,国内的现状却是:技术有了,意识不足,而且是意识严重不足。
我想谈的是:这个案件所反映的中国信息安全现状。
这里所指的“信息安全”,不是指狭义的仅与计算机相关的信息技术问题,而是指广义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的意识问题,也就是大家对信息安全的敏感性问题,属于信息安全中“机密性(Confidentiality)”方面的管理问题。
据中国官方表示,“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被捕的四名力拓员工“为境外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给中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另据报道,这些证据包括在涉案的电脑中“发现了宝钢、首钢、莱钢、新钢、萍钢等中国数十家公司的详细资料,部分资料更详细到了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企业机密”。
姑且先不论这些数据属于“国家秘密”还是“商业秘密”,单就我对国内企事业单位的了解,相信这些所谓的秘密资料是完全可以通过许多途径获得的,直接的、间接的都可以。当然,这不是合法的,但却实际上是可行的。我曾在中国的此类工厂里工作过,原料库存、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等数据在基层各部门根本不算什么敏感的秘密。这些资料都是平时摊在办公桌上的东西,相关人员可以随意带着这些资料回家,也可以随意存放在个人的笔记本电脑或优盘上。
我不清楚这些钢厂是否对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过保密教育,也不清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对经手的信息有无高度保密的意识。但是,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我对此相当怀疑。国内大多数企业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都做得相当不足,这类事例不胜枚举。我可以坦率地举个人的几个例子,包括商业银行、大型企业、政府机关,甚至还有军事科研机构。
先说小例子,看看国内银行是如何对待客户资料的。我用的是中国银行的国际信用卡。某日,我到其市分行换领新的信用卡。领卡前,银行职员指着柜台上的一个本子让我登记以示收到新卡。我看了一下,上面赫然记录着其他用户的姓名、完整卡号、地址和电话。如果有人暗自记下几个,这些资料足够用来发一笔横财。我当然拒绝填写此类资料,并向这名职员说明了这种做法的危害性。虽然她随后把此登记簿从柜台转移到抽屉中,但谁能保证此后这类信息不会被意外泄露呢?
再说说国内大型企业的商业秘密。我曾经在不同渠道接触过联想、新浪、华为、东软、浪潮、中创等国内知名IT企业的内部资料,涉及人事、市场、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之丰富和翔实超出我的想象。而且,这些渠道几乎都是来自他们的竞争对手。这些资料不光被用作竞争分析,还几经转手成了许多小公司起步的学习资料。另外,我也有机会受邀审核过部分企业,看到过他们提供的“官方”数据。实话实说,那些“官方”数据远没有我看到的“地下”版本来得真实。这些涉及企业核心秘密的的资料是如何传出来的?我不得而知,但相信是“内鬼”。
政府的例子就不再多举了,可以参考我2006年写的《关于国办密函》一文。需要说明的是,此文仅举例说明了政府部门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自曝”的秘密,并不包括那些涉嫌贪污腐败和国家安全的案例;而且,有些示例中的网址直到今天依然可以访问。
再举一个科研机构的例子。某科研单位参与了我海军某常规动力潜艇的技术装备升级项目。在2004年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具体参与该项目的一位技术专家向我们介绍了在潜艇上应用的新技术并展示了图片。我作为发言人之一事先拿到了所有的PowerPoint文件,包括这位专家的潜艇项目讲稿。我注意到这个讲稿不仅文字内容涉密,所附的装备图片也都是原尺寸的,足可以放大看清芯片型号和线路设计。会后,所有的讲稿被组织会议者好心地上传到某大学的网站上,并邮件告知所有与会者,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下载。我获悉后,立即致电他们要求删除此讲稿。尽管这艘潜艇已于2003年因机械故障失事,尽管会议组织者在第一时间内应要求删掉了涉密讲稿,这都暴露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相当缺乏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
所以,我想这类泄密问题在中国不只是孤例,只不过大多数是因为还没有被意识到、被发现或造成损失而成为泄密事件。我相信,力拓间谍案也是因为力拓突然中止了与中铝已达成的战略合作交易协议,造成中方巨大损失后才被中国安全部门正式确认调查的。中国安全部门能在较短时间内采取行动也说明他们此前应已有所察觉和准备。
我们再来谈一下前面搁置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问题。这两个概念可以有一定重叠,对于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商业秘密应被视为国家秘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具体数据或信息的划分,应该是在“东窗事发”前,而不是事后。因为这不仅决定了事后追究谁的责任,更决定了事前就对机密信息已经有特别的保护(专人、专项)。否则,不仅保密信息不能事先得到有效的保护,事后也无法追究责任人。“国家秘密”有“国家秘密”的保护手段,“商业秘密”也有“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两者不是一个级别,不可同日而语。
问题来了,那么此案中的那些钢厂的“原料库存、生产安排、销售情况”等信息算不算“国家秘密”呢?如果算,按规定那可是要定级的:“绝密”、“机密”或者“秘密”;而且,这要明确在相关文件上明确标识出密级,并且通常不应该是电子版。有报道称某保密专家认为力拓事件中的证据的密级“需要由保密局做出鉴定”,这简直是儿戏。如前所述,密级是事先定的,定了密级才能有相应的配套保密措施。哪那有事后鉴定一说。我很怀疑这个所谓专家的来历。
这些证据是否“国家秘密”决定了这个案件的性质,也决定了这些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应该具备怎样高度的安全意识,应该如何保护这些信息,还决定了他们要为此承担的责任。
总之,对于信息安全而言,技术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是解决如何做好的问题;而安全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是第一位的,这是解决做还是不做的问题。技术手段可以靠资金投入来解决;意识问题可不是单纯用钱就能解决的,需要切实的培训、指导、执行和监督。
然而,国内的现状却是:技术有了,意识不足,而且是意识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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